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考核管理办法
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,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,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增强学生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建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分政治素质、专业学习、工作表现、行为规范、社区表现五个方面。
(一)政治素质
1.按《党章》的要求,党员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坚持社会主义方向,提高理论修养,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2.党员组织观念强,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,自觉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,自觉完成支部交给的各项组织、活动任务。
3.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,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,关心集体,带头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(二)专业学习
1.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,学习态度端正,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认真学习,积极营造本宿舍、本班级的良好学风。
2.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应达到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,本年度所有课程无不及格。
(三)工作表现
1.在宿舍区或班委以及其他岗位任职的学生党员,要立足本职、积极工作,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2.不担任职务的学生党员必须参加由本支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,树立党员良好形象。
(四)行为规范
1.学生党员应严于律己,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,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,在学生中树立良好风貌。
2.自觉维护党员形象,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,努力营造健康、文明、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。
(五)社区表现
1.学生党员应带领本宿舍同学积极开展“文明宿舍、和谐社区”的创建活动,对所在寝室的政治学习、学风建设、文明卫生、安全稳定等负有重要责任。
2.学生党员应积极完成社区党小组交付的各项任务,积极参加社区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二、考核程序
(一)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由考核委员会对每位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年度考核。
(二)考核分党员自评、社区评议和支部评议三个层次进行。
1.学生党员对照考核内容的要求,首先进行自评,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“学生党员考核表”。
2.社区学生党小组根据学生党员在社区的表现给予评分。
3.支部给每个学生党员做出鉴定意见及考核分数,再交由考核委员会审议。
(三)对党员量化考核分和支部评分相加,得出该党员的最后得分。考核总分为100分,若总分超出满分以满分计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(85分以上)、良好(75-84分)、合格(60-74分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四个等级。
(四)各支部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对学生党员上学期表现进行考核,结果上报学院学生党总支,四月和十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。
三、量化考核细则
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,分政治素质(30分)、专业学习(20分)、工作表现(15分)、行为规范(20分)、社区表现(15分),奖分另加。
(一)政治素质(30分)
1.自觉参加学校组织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议,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。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,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;活动或支部大会等重要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,迟到早退一次扣6分。按时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学习和读书活动,完不成任务的一次扣3分。要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至少每两个月主动上交一篇思想汇报,每缺一篇扣3分。
2.服从组织安排,不服从者,或者工作出现重大疏忽、主观上不主动完成者,扣20分。
(二)专业学习(20分)
必修课程不及格一门扣10分,选修课程不及格一门扣5分。
(三)工作表现(15分)
1.学生党员在社区或班委任职的,由社区党小组和学院进行考核,对其表现按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四级进行评定,优秀者为15分,良好者为10分,及格者为5分,不及格者为0分。
2.不担任职务的学生党员每学期需参加支部活动,或者志愿服务2次以上,志愿服务低于2次扣10分。
(四)行为规范(20分)
1.学生党员有任何违纪行为该项为0分。
2.学生党员违反《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》的,一次扣10分。
(五)社区表现(15分)
由社区党小组组长根据学生党员平时的社区表现,给予评分。
(六)奖分
1.学生党员所在支部如评上优秀支部,加5分。
2.担任学生临时党总支委员、支部书记,加6分,担任支部委员、社区自管会成员,加4分。
3.其他特殊贡献酌情加分。
四、奖惩
(一)考评分数支部前两名同学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
(二)考评不合格的党员,预备党员延期转正甚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,正式党员作党内个人检讨,党内通报批评,要求其找出差距,限期改正。
(三)连续两次考评不及格的党员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(四)受学校违纪处分者,按照学校的规定,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(五)考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。
五、本办法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负责施行。